「第十五屆台灣權王」參賽聲明書
本人/本公司茲報名參加由工商財經數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主辦單位」)及元大證券、中國信託證券、兆豐證券、永豐金證券、台新證券、國泰證券、凱基證券、群益金鼎證券(以下簡稱:「協辦券商」)聯合舉辦之「第十五屆台灣權王」權證交易競賽(競賽期間:2024年6月5日起至2024年12月13日為止,為期約28週)並聲明及同意如下:
- 一、 本人已充分閱讀、理解並同意遵守主辦單位所公布之活動辦法、獎項說明、注意事項等規定。
- 二、 本人明瞭主辦單位提供此競賽平台,意在獎勵投資人活用權證進行資產配置,並無鼓吹承作特定方向性買賣之意。
- 三、 本人聲明所提供之資料均為真實、合法、有效的,絕無虛偽隱匿、且保證絕無不法或違約情事。如有違反,本人同意主辦單位有權逕行取消本人之參賽資格和獲獎權利,若因而滋生損害於主辦單位與協辦券商或任何第三人,本人並應自負相關之損害賠償責任。
- 四、 本人同意為維持競賽公平起見,競賽期間交易若有錯帳、違約情事,其損益不列入計算;若係違約,主辦單位並有權逕行取消本人之參賽資格和獲獎權利,並向本人追繳已領取之獎金,本人不得異議。
- 五、 本人知悉權證投資具有槓桿特性,漲跌幅波動較股票大,投資前應衡量自身風險承受度。本人並了解交易資金、手續費、稅金、盈虧、及參與競賽之其他費用,由本人自行負擔,不得向主辦單位請求賠償。
- 六、 若主辦單位、證券商、證交所、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發生市場重大電腦交易系統因素,而導致價格錯誤、延誤、撮合失敗等,或因市場發生暫停交易事件,主辦單位將視情況,宣布當日交易競賽不予計算,並依主辦單位公佈之方式重新計算,本人不得異議。
- 七、 本人同意主辦單位有權以隱藏部分識別資料之方式,於網站上公布本人在本次競賽交易帳戶之相關資料及交易資訊,包括開戶券商、集保帳號、身分證字號、買入金額及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取得或傳輸本次競賽交易帳戶之相關資料及交易資訊。
- 八、 本人了解並同意主辦單位與協辦券商、協助單位,於本活動之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姓名、性別、年紀、身分證字號、集保帳號、買賣金額等)。參賽者並同意無償配合主辦單位、協辦券商進行本活動之相關宣傳(包含但不限於投資分享文章的撰寫、出版、系列講座的參與等)。倘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或配合主辦單位、協辦券商之宣傳等情事時,縱使得獎,主辦單位亦得取消領獎資格,參賽人絕無異議,若已領取獎金,則同意全額返還之。
- 九、 本人了解並同意,主辦單位保留隨時解釋、變更活動辦法、競賽獎金內容,以及暫停、延長、提前終止本活動之權利,本人不得異議。
- 十、 本人了解身份證字號一次最多可報五組集保帳號,若為不同身份證字號或是超過五組集保帳號,需主動自行分次報名確認。
- 十一、 本人了解並同意本活動獎項為機會中獎所得,依稅法規定中獎人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者,獎項價值高於新台幣1,000元者依法需申報所得,獎項價值高於新台幣20,000元者需申報並於領獎時扣繳10%稅額;中獎人應將兌獎資料連同預繳稅金一併繳回,方得兌獎。若中獎人不願繳回兌獎資料或先行繳納本項稅金,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且不得異議;中獎人須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做為報稅憑證。
- 十二、 主辦單位將於獎項抽獎後系統發信予得獎人,若參與本活動之投資人因漏信、個人人為疏失,以致錯過領獎時間,主辦單位將不另補發。
- 十三、 本活動部分獎項以手機簡訊方式遞送,若參與本活動之投資人因手機門號填寫錯誤、個人人為操作或簡訊接收硬體設備因素,以致無法順利接收,以致消失或無法兌換,主辦單位將不另補發。
- 十四、 若活動期間參與本活動之證券商進行併購、合併等情況,則參加活動投資人買入券商所屬權證之計算方式,以臺灣證券交易所提供之統計資料(或接受臺灣證券交易所資訊之第三方)為準,主辦單位不另行通知。
- 十五、 參加活動者其交易資料委由臺灣證券交易所統計、提供,主辦單位工商時報之系統承包商進行網站設計及抽獎機制建立。
- 十六、 本人同意因本活動涉訟,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此致
工商財經數位股份有限公司